近日,日照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发布《2017年日照市市直公益性岗位调剂岗位招聘公告》,根据《日照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日照市人民政府令第113号)有关规定,公告2017年日照市市直公益性岗位调剂岗位公开招聘就业困难人员有关事项。本次市直公益性岗位调剂岗位聘用共143人。





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经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日照市户籍就业困难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在公益性岗位安置。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的城镇失业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父亲或者母亲;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持有《残疾人证》人员;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特困家庭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持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原件、毕业证及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等相关证件和材料(上述材料复印一式3份)到用人单位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人员应对提供的个人信息和有关材料负责,对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
调剂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0日- 11月24日。调剂面试时间: 2017年11月27日- 11月30日
公益性岗位调剂岗位招聘由公益性岗位使用单位,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采取面试的方式择优聘用,面试合格分数线应在60分以上。
经考核合格拟被聘用的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本次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使用期限3年(初次核定享受补贴政策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以延续至其退休),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齐鲁网日照(记者 刘九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