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年,市财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1号文件精神,创新支农工作思路,积极对上争引、强化资金整合、拓宽资金渠道,不断增加农业投入,各项惠农政策落实到位,全年累计投入19.28亿元,有力保障了新农村建设和现代农业发展。
一是强化支农投入。重点支持水利、现代农业、惠农补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项目。其中,投资3.3亿元完成日照水库增容、户部岭水库除险加固、青峰岭水库移民避险解困等重点水利项目;发放农业支持保护补贴1.2亿元,农作物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面积达到181万亩;培育省级以上示范社26家,新发展农民合作社458家,市级示范场18家,家庭农场215家,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累计发展到8000余家。
二是强化对上争引。积极了解上级扶持方向,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累计争引项目716个、资金7.94亿元,主要用于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农村饮水安全、精准扶贫、林业生态保护等项目。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5.82 万亩,完成251 个村的饮水提质改造任务,受益人口18.29 万人;通过产业项目带动,全年实现27654万人口脱贫;开展了两城河、付疃河2个国际级湿地公园建设项目,有力地促进了农业农村持续发展。
三是强化资金整合。在莒县、五莲县开展了涉水涉地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累计整合资金达到3.01亿元。按照资金“三个统一”和项目“五个统一”的要求,将小农水重点县、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千亿斤粮食田间工程建设等资金整合起来,集中用于高标准农田水利建设,实现了整合资金办大事。
四是强化标杆作用。在莒县、东港区、五莲县开展了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融资增信试点工作,累计投入财政资金2450万元,撬动银行发放涉农贷款2.15亿元,为95家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解决了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贷款难、贷款贵问题,有效发挥了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