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公布《日照乡村之星选拔管理办法》,办法提出的“享受每月800元政府津贴和诸多政策倾斜”等待遇,为激励农业农村一线优秀人才注入了又一兴奋剂。那么,具体哪些人有机会参评,入选者又将享受哪些具体政策?记者带您一起了解。
办法提出,日照乡村之星从在农业农村一线工作的下列人才中选拔———
新型职业农民:包括从事种植、养殖和捕捞等农业生产,从事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农业经营和产前、产中、产后中介与技术服务的人才。
社会服务型人才:包括农村基层组织负责人,从事涉农电子商务、乡村旅游、文化体育、法律服务等工作的各类人才以及民间艺人等。
技能带动型人才:包括生物育种、智能农业、农机装备、生态环保等领域科技带头人以及各类能工巧匠等。
已入选日照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日照市首席技师等市级人才工程人员不再参与日照乡村之星选拔。
当选日照乡村之星应当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积极服务“三农”,热心公益事业,群众公认度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具有专业特长,直接从事或者经营管理种植、养殖、捕捞、农产品加工等行业,所领办或者服务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规模较大、经济效益较好、辐射带动能力突出。
具有较强的市场经济意识,善于捕捉市场信息,在农业企业经营管理以及农副产品营销中业绩突出,带动当地产业发展,区域影响较大。
具有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获得国家专利或者取得其他重要科技成果,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高新技术产业化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创造较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具有一技之长或者特殊技艺,知名度高,善于吸纳和利用现代科技充实自己,不断将民间技艺转化为生产力,属全市同行业技术权威或者业内水平领先的农村能工巧匠。
在推进农业现代化、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带领农民群众共同致富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农村基层组织负责人,或者对农村公益性、服务性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
日照乡村之星选拔管理工作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市委组织部和市农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以及市科协组成日照乡村之星选拔管理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业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工作。每2年选拔一次,每次20名,管理期限为4年。
入选者在管理期内,除了每人每月享受800元市政府津贴外,还将享受如下政策倾斜———
市里每年组织部分日照乡村之星参加市情考察、咨询等活动;市农业部门在评选当年或者下一年度对新评选产生的日照乡村之星实行轮训;区县每年组织高层次人才健康查体时,安排日照乡村之星参加;积极推荐政治素质好、参政议政能力强的日照乡村之星作为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优先推荐为各级优秀共产党员、劳动模范等;加大对日照乡村之星的项目支持和政策扶持力度,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畜牧良种补贴等惠农政策向由日照乡村之星领办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涉农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在示范推广项目、土地流转、金融信贷服务等方面给予日照乡村之星重点支持。
日照乡村之星选拔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专家评审、组织审定的方式进行。本办法自今年5月1日起施行,区县农业部门负责推荐本区县候选人。(黄海晨刊记者 刘祥彩 实习生 管一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