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8月11日起,日照市区全面禁止三轮车、四轮代步车,将由多部门联合执法,9月10日前有偿收缴,并对制造、销售、改装这些车辆的人员进行严格处罚。日照是省内首个在市区禁行三轮车、四轮代步车的城市。
此次列入整治范围的车辆中,“三轮车”包括电动及燃油三轮车;“四轮代步车”,是指未列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以老年代步车或者城市观光车等名义在道路上行驶的以电力、燃油、混合动力驱动的四轮车。据了解,目前日照市至少有1万辆三轮车、四轮代步车。
日照交警支队的负责人表示,这些车辆普遍存在无牌无证的问题。很多车辆在生产时就不符合国家标准,也未列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通告》,也就不可能注册挂牌。但不能挂牌的三轮车、四轮代步车却因为操作方便、价格便宜等因素而大批量流入市场。
由于大多无牌无证,三轮车、四轮代步车违法现象较多。特别是乱道行驶、闯红灯、乱停乱放的情况较为突出。日照交警负责人表示,违法行为多,导致涉及这些车辆的事故大增。同时,这些车辆大多没有保险,发生事故后,受害者的权益也无法得到保障。
对于日照市区主城区现有的三轮车、四轮代步车,可由车主自行处理或由东港区政府、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管委集中收缴。对9月10日前自愿上缴并符合条件的三轮车、四轮代步车的车主,给予适当补偿。
对于在市区主城区,用于合法生产经营且有合法牌证的燃油三轮车、从事快递业务的车辆,处置时间自8月11日起延后6个月。但在9月10日后自愿处置车辆的,不享受财政补偿政策。
齐鲁晚报记者 张永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