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没有农村文明程度的提高,就没有整个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加快乡村文明建设既契合了中央的要求,契合了国家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又契合了农民群众的殷切期盼。山东省委、省政府正是站在时代的高度,提出在全省加强乡村文明建设,并印发了《关于在全省农村实施“乡村文明行动”的意见》(鲁办发[2011]11号),对在全省实施“乡村文明行动”作出全面部署。
日照市委、市政府围绕省委关于乡村文明行动的具体要求,统一部署、协调行动、开拓创新,使乡村文明行动开展地扎实有效。主要做法是:强化政府考核,提升服务和保障水平。日照市成立乡村文明行动领导小组,明确任务目标,实行部门责任分工,细化考核标准;抓好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全员认识。围绕“乡村文明行动”主题,制定宣传方案和任务目标,坚持“集中宣传”和“日常宣传”相结合,确保“长流水、不断线”;注重规划编制,全域推进乡村文明行动。规范和实施乡村规划编制,是党和政府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作出的一项重要部署,对扎实推进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有重要意义。全面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建立环境整治长效管理机制。日照市各级以城乡环卫一体化为突破口,推动生态文明乡村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实施“四德”、“四新”工程,深化“乡村文明行动”。为助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各区县以“四德”、“四新”工程建设为抓手,不断深化“乡村文明行动”,村容村貌得到巨大改观;大力倡树乡村文明新风,提升“乡村文明行动”。不断推进滨海文化名城建设,紧紧围绕“生态建市”发展战略,各级政府把乡村生态文明建设贯穿始终,进一步提升“乡村文明行动”,圆广大农民的“生态文明乡村梦”;强化保障工作,维护持续发展新局面。建立健全完善的基础设施、周到方便的生产生活服务是生态文明乡村建设的必备条件。各区县切实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强化保障工作,维护持续发展新局面。
经过两年多的实践,取得的经验是典型带动、点面结合。精心打造示范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辐射带动作用,达到以点带面、全面提升;多方参与、合作共建;用活政策、多措并举。紧紧抓住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建设“乡村文明家园”工程的有利契机,用活政策,整合资源,在现有财政资金投入基础上,引导包联单位无偿投、驻村企业经营投、在外能人奉献投,实现工作大格局;量化考核、长效机制。要用好用活考核督查这个有力抓手,确保活动常态化、有活力、上水平;环境治理、文明养成。“乡村文明行动”需要加大投入,提供良好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同时还要强化道德教育,注重农民精神内涵的提升;协调推动、项目带动。“乡村文明行动”实施中,各级文明办负责牵头组织,主要任务是制定规划、督导检查、考评考核,协调推动相关部门发挥职能作用,统筹社会力量,做好“面”上的工作,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存在的问题。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快速发展,农民物质生活条件明显改善,文化程度普遍提高,精神文化生活不断丰富。但是,部分村庄基础设施和社会管理相对落后,陈规陋习仍有市场,人居环境较差的问题仍然存在,这与农民群众过上更加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和新农村建设要求极不适应。认识不够到位、推进不够均衡、氛围不够浓厚、文明意识薄弱和政策执行不力等问题。
对策建议。乡村文明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长期的艰巨任务,针对目前我市乡村文明建设存在问题,应重点做好七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对乡村文明建设的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把乡村文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将其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作为提高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水平、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基础工程抓好落实。二是加大乡村文明建设支持力度,促进城乡公共文化协调发展。坚持政府主导,建立健全同财政收入相匹配、同人民群众文化需求相适应的公共文化投入保障机制,保证公共财政对文化建设投入的增长幅度高于同级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主要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项目、公益性文化活动纳入公共财政经常性预算,促进城乡公共文化协调发展。三是加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创造优良的农村生存环境。制定完善相关法规、政策,为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提供制度保障。制定适合日照实际情况的办法、条例,尤其是适应本地区农村特点的法规、政策,将农村的生态文明建设更多地纳入地方立法的范畴。坚持规划先行,积极统筹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以政府为主导,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思路,认真做好村镇建设和环保规划,统筹规划农村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污染防治工作。四是积极培育新型农民,提高乡村居民整体素质。目前,农民受教育水平和道德文化素质总体偏低,同时,农村人口结构发生了较大变化,一些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务工,以老人、儿童、妇女等为主体的农村留守人员已难以适应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建设乡村文明,必须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否则,乡村文明无从谈起。五是继续深入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塑造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风尚。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目标,延伸强化和带动农村基层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积极开展农村地区的“十佳文明市民”、“十佳文明家庭”、“十佳优秀母亲”等评选活动,通过个人和家庭文明建设辐射带动乡村整体文明。六是不断丰富农民的精神文化生活,发展中国特色新农村文化。文化具有整合、凝聚、同化、规范社会群体行为和心理的功能,在当今的乡村文明建设中,文化具有其他社会要素完全无法取代的地位和作用。七是强化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营造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要以“平安农村”建设为载体,以提高农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目标,坚持“排查、整治、管理、建设”多措并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为农村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农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没有农村文明程度的提高,就没有整个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加快乡村文明建设既契合了中央的要求,契合了国家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又契合了农民群众的殷切期盼。山东省委、省政府正是站在时代的高度,提出在全省加强乡村文明建设,并印发了《关于在全省农村实施“乡村文明行动”的意见》(鲁办发[2011]11号),对在全省实施“乡村文明行动”作出全面部署。
日照市委、市政府围绕省委关于乡村文明行动的具体要求,统一部署、协调行动、开拓创新,使乡村文明行动开展地扎实有效。主要做法是:强化政府考核,提升服务和保障水平。日照市成立乡村文明行动领导小组,明确任务目标,实行部门责任分工,细化考核标准;抓好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全员认识。围绕“乡村文明行动”主题,制定宣传方案和任务目标,坚持“集中宣传”和“日常宣传”相结合,确保“长流水、不断线”;注重规划编制,全域推进乡村文明行动。规范和实施乡村规划编制,是党和政府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作出的一项重要部署,对扎实推进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有重要意义。全面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建立环境整治长效管理机制。日照市各级以城乡环卫一体化为突破口,推动生态文明乡村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实施“四德”、“四新”工程,深化“乡村文明行动”。为助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各区县以“四德”、“四新”工程建设为抓手,不断深化“乡村文明行动”,村容村貌得到巨大改观;大力倡树乡村文明新风,提升“乡村文明行动”。不断推进滨海文化名城建设,紧紧围绕“生态建市”发展战略,各级政府把乡村生态文明建设贯穿始终,进一步提升“乡村文明行动”,圆广大农民的“生态文明乡村梦”;强化保障工作,维护持续发展新局面。建立健全完善的基础设施、周到方便的生产生活服务是生态文明乡村建设的必备条件。各区县切实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强化保障工作,维护持续发展新局面。
经过两年多的实践,取得的经验是典型带动、点面结合。精心打造示范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辐射带动作用,达到以点带面、全面提升;多方参与、合作共建;用活政策、多措并举。紧紧抓住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建设“乡村文明家园”工程的有利契机,用活政策,整合资源,在现有财政资金投入基础上,引导包联单位无偿投、驻村企业经营投、在外能人奉献投,实现工作大格局;量化考核、长效机制。要用好用活考核督查这个有力抓手,确保活动常态化、有活力、上水平;环境治理、文明养成。“乡村文明行动”需要加大投入,提供良好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同时还要强化道德教育,注重农民精神内涵的提升;协调推动、项目带动。“乡村文明行动”实施中,各级文明办负责牵头组织,主要任务是制定规划、督导检查、考评考核,协调推动相关部门发挥职能作用,统筹社会力量,做好“面”上的工作,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存在的问题。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快速发展,农民物质生活条件明显改善,文化程度普遍提高,精神文化生活不断丰富。但是,部分村庄基础设施和社会管理相对落后,陈规陋习仍有市场,人居环境较差的问题仍然存在,这与农民群众过上更加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和新农村建设要求极不适应。认识不够到位、推进不够均衡、氛围不够浓厚、文明意识薄弱和政策执行不力等问题。
对策建议。乡村文明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长期的艰巨任务,针对目前我市乡村文明建设存在问题,应重点做好七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对乡村文明建设的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把乡村文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将其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作为提高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水平、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基础工程抓好落实。二是加大乡村文明建设支持力度,促进城乡公共文化协调发展。坚持政府主导,建立健全同财政收入相匹配、同人民群众文化需求相适应的公共文化投入保障机制,保证公共财政对文化建设投入的增长幅度高于同级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主要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项目、公益性文化活动纳入公共财政经常性预算,促进城乡公共文化协调发展。三是加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创造优良的农村生存环境。制定完善相关法规、政策,为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提供制度保障。制定适合日照实际情况的办法、条例,尤其是适应本地区农村特点的法规、政策,将农村的生态文明建设更多地纳入地方立法的范畴。坚持规划先行,积极统筹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以政府为主导,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思路,认真做好村镇建设和环保规划,统筹规划农村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污染防治工作。四是积极培育新型农民,提高乡村居民整体素质。目前,农民受教育水平和道德文化素质总体偏低,同时,农村人口结构发生了较大变化,一些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务工,以老人、儿童、妇女等为主体的农村留守人员已难以适应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建设乡村文明,必须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否则,乡村文明无从谈起。五是继续深入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塑造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风尚。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目标,延伸强化和带动农村基层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积极开展农村地区的“十佳文明市民”、“十佳文明家庭”、“十佳优秀母亲”等评选活动,通过个人和家庭文明建设辐射带动乡村整体文明。六是不断丰富农民的精神文化生活,发展中国特色新农村文化。文化具有整合、凝聚、同化、规范社会群体行为和心理的功能,在当今的乡村文明建设中,文化具有其他社会要素完全无法取代的地位和作用。七是强化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营造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要以“平安农村”建设为载体,以提高农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目标,坚持“排查、整治、管理、建设”多措并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为农村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农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日照市乡村文明建设是一个长期的工程,两年多的建设只是起步阶段,许多硬件建设和软环境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还需社会各界和各级政府做出不懈的努力。
(课题负责人:许京平成员:冯洁薛俊超王蕾)来源:日照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