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在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聘任仪式上,30位新当选的人民监督员逐一上台,接过火红色的聘任证书。此举标志着我市新一届人民监督员正式上岗履职,同时意味着我市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去年9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联合印发了《关于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部署在山东等首批十个省市进行试点,由司法行政机关负责选任、培训、管理、考核人民监督员。
从2014年12月起,市司法局按照上级部署和要求,会同市检察院研究制定了《日照市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随后按照确定名额、公开报名、组织考察、公示公告等环节程序,选任人民监督员30名,完成了人民监督员的选任工作。
据了解,这30名人民监督员中,有律师、法学教授、基层法律工作者;有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有来自企业、高校和老干部群体等基层工作人员。他们将参加岗前培训和专项业务培训,学习掌握《刑法》《刑事诉讼法》等履行监督职责必备的法律知识,通过讨论案情、观摩庭审、评查案卷等形式,熟悉刑事办案的环节、标准和流程,提高业务水平和监督能力,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记者 秦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