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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0日,山东省“单独二孩”政策正式开始实施,日照市计生委等相关部门随即展开符合生育“单独二孩”条件夫妇的统计、登记、审核等工作。6月9日上午,日照市发放了第一批“单独二孩”生育证,日照市东港区人口计生局和日照街道计生办的工作人员亲自来到日照裕鑫动力有限公司,将第一张“单独二孩”生育证送到了国勇、邹如霞夫妇的手中。记者了解到,当日港城共发放首批单独“二孩”证4张,全部在日照裕鑫动力有限公司。
6月9日上午,日照市东港区人口计生局和日照街道计生办的工作人员来到日照裕鑫动力有限公司,将本市第一张“单独二孩”生育证发放到了公司职工国勇、邹如霞夫妇手中。记者看到,“单独二孩”生育证的首页上写着:经审核,该夫妻符合《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贰孩的全部法定条件,批准生育。生育证上还贴有夫妻双方以及子女的照片。据了解,当日日照裕鑫动力有限公司共有四对符合“单独二孩”政策的夫妇领到了生育证,这是自5月30日山东省“单独二孩“政策正式实施以来 ,日照市发放的首批“单独二孩”生育证。
记者了解到,日照市“单独二孩”生育证的办理流程为:
一、申请。符合二孩生育政策并提出申请生育的夫妇需要提供办理所需材料,包括《山东省生育证办理申请书》、双方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户口薄、户籍证明、两张二寸合影、双方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生育证明、照顾二胎生育审批表,具有省《条例》规定的特殊情形之一的证明。
二、审核。单位和村(居)委员会在查验身份证、户口簿及符合生育政策等方面材料后,将符合二孩生育条件夫妇的生育申请材料5个工作日内送达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镇街道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婚育情况和出具证明的真实性进行核实。由计划生育服务站对女方实施孕情检查。
三、公示。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将审核通过的结果在当事人居住的村(居)公示五个工作日,对无异议的审核报县区计生行政部门。
四、批准。县区计生行政部门依据上报材料进行审核,认为符合条件的在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决定。十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五个工作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五、发证。县(市、区)计生行政部门对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条件的当事人批准生育后,向申请人发放生育证。对不符合生育条件的,填发《二孩生育申请不予批准决定书》,以书面形式告知不批准生育的理由。当事人持有生育证后,可在计生行政部门的帮助下终止避孕措施,并接受计生行政部门的优生指导与孕情监测。
记者从市人口计生部门了解到,根据摸底测算,日照市符合“单独二孩”政策家庭总数为3.36万户,占全市家庭总数的3.4%;其中有生育愿望家庭为2.86万户,占符合政策家庭的85% ;按生育意愿和符合政策人群年龄构成情况测算,预计今后几年内每年新增人口0.85万人左右。相关部门负责人称,“单独二孩”政策放开后,对于用人单位、人口、医院、学校、经济等都会产生不小的压力,希望符合生育“单独二孩”条件的夫妇做好计划,避免生育扎堆。半岛都市报(见习记者 朱红苇通讯员 范海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