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0中国(日照)首届 沙滩足球争霸赛的通知

2010中国(日照)首届沙滩足球争霸赛-日照市体育局文件正规文件.doc
各区县文体局、工会、团委,日照经济开发区工委群工部、社会发展局,山海天工委办公室,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工会、团委,国家、省属驻日照各单位:
为推动全民健身运动广泛开展,丰富市民生活,情系水运会、创建文明城,营造和谐友爱的人文环境和文明有序的公共环境,充分展示日照“蓝天、碧海、金沙滩”的形象,进一步活跃我市旅游市场,为打造“水上运动之都”营造良好氛围,经市体育局、市总工会、共青团日照市委研究,定于8月14日至22日举办“2010中国(日照)首届沙滩足球争霸赛”,望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认真筹备,踊跃报名参加。
附件: 1、2010中国(日照)沙滩足球争霸赛竞赛规程 2、2010中国(日照)沙滩足球争霸赛球队报名表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比赛 通知 日照市体育局办公室 2010年7月21日印发 附件1:
2010中国(日照)沙滩足球争霸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协办、承办单位 主办:日照市体育局、日照市总工会、共青团日照市委 协办:万平口风景区管委会、映旭旅游有限责任公司、第三海水浴场,各赞助单位 承办:日照市沙滩足球俱乐部、大众传媒策划中心
二、比赛时间与地点 2010年8月14日-22日,在万平口景区、映旭广场、第三海水浴场举行。 三、参赛单位及球队 (一)运动队可由机关、学校、企业、行业、部队等创办的业余俱乐部球队,也可自由组队参加比赛。 (二)参赛单位及球队必须有自己的名称,并有具体负责人。 (三)参加比赛的球队负责人即为本队赛风监督员,负责配合组委会工作并对本运动队赛风赛纪进行有效管理。各队赛风监督员代表本队与联赛组委会签订《纪律保证书》方可参赛。 (四)参加比赛的俱乐部必须交纳纪律保证金,赛后该队无违规、违纪事件在3个工作日内如数退还。
四、参赛人员资格: (一)参赛运动员年龄在18岁至45岁之间,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学生证。 (二)参赛运动员必须是身体健康、适宜从事足球运动者。运动员一经报名即视为承诺,有人身意外保险单或自行负责由于参加比赛而造成的任何身体意外伤害或财物损失。 (三)2009年度在中国足协注册中超、中甲、中乙、室内五人制甲级队及职业俱乐部梯队运动员不得报名参赛。
五、参赛办法 1、报名与报到: (一)每队可报球队领队1人、教练1人,运动员6—12人。(二)各队一经报名确认后,在比赛中不得再行更换或补报运动员。 (三)各参赛队须按统一格式填写报名单,粘贴参赛人员彩色登记照片,加盖单位公章或由球队负责人签字,连同全体报名参赛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或学生证复印件),于8月7日前报日照市体育局群体科(111房间),联系电话: 0633—8802913,13206331510。 (四)各参赛队领队、教练员须按组委会通知的时间及地点参加赛前技术会议。 (五)各参赛队于8月14日8:30分到第三海水浴场足球场报到。
六、竞赛办法 (一)比赛办法:根据报名参赛队数多少编排。 (二)比赛计分和决定名次:每队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得0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按积分相等队相互之间比赛的积分多少决定名次,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则按相互之间比赛的净胜球决定名次,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则按相互间比赛的进球总数决定名次,进球总数多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则以抽签方式决定名次。 (三)如进行单场淘汰赛,则每场比赛必须决出胜负,全场比赛呈平局时直接以罚点球方式决出胜负。
七、奖励
(一)获比赛前三名球队分别颁发奖杯奖品。 (二)设体育道德风尚奖。 (三)设优秀组织奖。
八、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2:
2010中国(日照)沙滩足球争霸赛球队 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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